案例分析 | 给您紧急预警,诈骗手段又升级了
2021年9月2日,某区某某社区工作人员王某收到一条街道领导头像的微信要求添加其为好友,王某添加对方微信后,对方自称是王某所在街道的“书记”,在微信聊天中对方跟王某说自己的朋友急需用钱,因自己在区委开会不方便给朋友转账,并委托王某代替其转账。“书记”随后就让王某提供银行账号,提出先转钱给王某。后王某便收到对方发来转账到银行卡的转账图片,金额15万,但是没有实时到账,“书记”说要24小时后才能到账。于是,王某用手机微信从自己的银行卡里转了15万到“书记”指定的其朋友银行卡号里。直到第二天,王某也没有收到“书记”的汇款后,起了疑心就打电话给“书记”核实,未接通。才发现被诈骗,于是报警。
2021年暑假某天,上小学五年级的小S发现自己被同学拉进一个“某某少年团免费福利群”,该群被设置为群体禁言,只有“工作人员”能在群里发放粉丝福利,称只要微X上有50元零钱就可以返现3888元,想领取可私聊。诱导其购买电子礼品卡发上群,称50元可返现3888元?天真的小S信以为真,立即私聊“工作人员”表示想要领取福利,“工作人员”让小S添加“客服”微X,“客服”表示要先用妈妈的微X去购买星X克、沃X玛、京X的电子礼品卡(共花费46398元),并扫码加入微X群再将电子礼品卡发上群。
“工作人员”再让小S完成以上操作后要立即删除微信并添加“退款工作人员”好友。
懵懂无知的小S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操作,然后删除“客服”微X,添加了“退款工作人员”好友,之后对方说几天后就会退款和返利,让小S耐心等待。
两天后,小S的妈妈是在查询转账记录时才发现孩子小S被骗46398元的事实。骗子如此“忽悠”小朋友的诈骗手法,没有太多的技术含量却屡屡成功,值得所有中小学生特别是学生家长们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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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某高校大二学生小赵接到电话,对方称小赵在上大一期间注册过某校园贷账号,如不注销,就要缴纳高额滞纳金,影响个人征信。对方以指导销户为由,要求小赵添加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并让小赵遵循其指令操作,诱导小赵到某平台上借款,然后转入到所谓的“安全账户”,还让小赵随时截屏保留证据。一个月后,小赵接到某平台催款电话时,才发现上当受骗,于是报警。
1、冒充领导诈骗:犯罪分子假冒领导等身份打电话或加微信,给基层单位负责人或工作人员,以推销书籍、纪念币、遇突发事件急需用钱等为由,让受骗单位和人员先支付订购款、手续费、转账款等到指定银行账号。
2、冒充亲友诈骗:利用木马程序盗取对方网络通讯工具密码,截取对方聊天视频资料后,冒充该通讯账号主人对其亲友以“患重病、出车祸”等紧急事件为名实施诈骗。
3、冒充公司老总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打入企业内部通信群,了解老总及员工之间信息交流情况,通过一系列伪装,再冒充公司老总向下属或员工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4、补助金、救助金、助学金诈骗:冒充教育、民政、残联等工作人员,向残疾人员、学生或家长打电话、发短信,谎称可以领取补助金、救助金、 助学金,要其提供银行卡号,指令其在取款机上将钱转走。
5、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进行电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或发短信,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
6、伪造身份诈骗:犯罪分子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加为好友骗取受害人感情和信任后,随即以资金周转紧张、家人有难、自己父母病重病危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7、医保、社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医保社保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账户出现异常,之后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公正调查、便于核查为由,诱骗受害人向所谓的安全账户汇款实施诈骗。
8、“猜猜我是谁”诈骗:犯罪分子打电话给受害人,让其“猜猜我是谁”,随后冒充熟人身份,向受害人借钱,一些受害人没有仔细核实就把钱打入犯罪分子提供的银行卡内。
9、假冒代购诈骗:犯罪分子假冒成正规微商,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实施诈骗。
10、退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淘宝等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受害人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引诱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11、网络购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网店,在事主下单后,便称系统故障需重新激活。后通过QQ发送虚假激活网址,让受害人填写个人信息,实施诈骗。
12、低价购物诈骗:犯罪分子发布二手车、二手电脑、海关没收物品等转让信息,当事主与其联系,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13、解除分期付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购物网站的工作人员,声称“由于银行系统错误”,诱骗受害人到ATM机前办理解除分期付款手续,实施资金转账。
14、收藏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收藏协会,印制邀请函邮寄各地,称将举办拍卖会并留下联络方式。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则以预先缴纳评估费等名义,要求受害人将钱转入指定账户。
15、快递签收诈骗:冒充快递人员拨打事主电话,称其有快递需签收但看不清信息,需事主提供,随后送“货”上门。事主签收后,再打电话称其已签收须付款,否则讨债公司将找麻烦。
16、发布虚假爱心传递:犯罪分子将虚构的寻人、扶困帖子以“爱心传递”方式发布在网络上,引起善良网民转发,实际上帖内所留联系电话是诈骗电话。
17、点赞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商家发布“点赞有奖”信息,要求参与者将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发至社交平台上,套取足够的个人信息后,以获奖需缴纳保证金等形式实施诈骗。
18、冒充知名企业中奖诈骗:冒充知名企业,预先大批量印刷精美的虚假中奖刮刮卡,投递发送,后以需交个人所得税等各种借口,诱骗受害人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
19、娱乐节目中奖诈骗:犯罪分子以热播栏目节目组的名义向受害人手机群发短消息,称其已被抽选为幸运观众,将获得巨额奖品,后以需交保证金或个人所得税等各种借口实施诈骗。
20、兑换积分诈骗:犯罪分子拨打电话,谎称受害人手机积分可以兑换,诱使受害人点击钓鱼链接。如果受害人按照提供的网址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后,银行账户的资金即被转走。
21、二维码诈骗:以降价、奖励为诱饵,要求受害人扫描二维码加入会员,实则附带木马病毒。一旦扫描安装,木马就会盗取受害人的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22、重金求子诈骗:犯罪分子谎称愿意出重金求子,引诱受害人上当,之后以缴纳诚意金、检查费等各种理由实施诈骗。
23、高薪招聘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以月工资数万元的高薪招聘某类专业人士为幌子,要求事主到指定地点面试,随后以缴纳培训费、服装费、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
24、电子邮件中奖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发送中奖邮件,受害人一旦与犯罪分子联系兑奖,犯罪分子即以缴纳个人所得税、公证费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汇钱,达到诈骗目的。
25、办理信用卡诈骗:在媒体刊登办理高额透支信用卡广告,当事主与其联系后,以缴纳手续费、中介费等要求事主连续转款。
26、贷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称其可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月息低,无需担保。一旦事主信以为真,对方即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
27、复制手机卡诈骗:犯罪分子群发信息,称可复制手机卡,监听手机通话信息,不少群众因个人需求主动联系嫌疑人,继而被对方以购买复制卡、预付款等名义骗走钱财。
28、虚构色情服务诈骗:犯罪分子在互联网上留下提供色情服务的电话,待受害人与之联系后,称需先付款才能上门提供服务,受害人将钱打到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29、提供考题诈骗:犯罪分子针对即将参加考试的考生拨打电话,称能提供考题或答案,不少考生急于求成,事先将好处费的首付款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被骗。
30、盗用账号、刷信誉诈骗:犯罪分子盗取商家社交平台账号后,发布“诚招网络兼职,帮助淘宝卖家刷信誉,可从中赚取佣金”的推送消息。受害人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购物刷信誉,后发现上当受骗。
31、换手机号了请惠存: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机主的通讯录资料后,假冒机主给手机里的联系人发短信,声称自己换了新号码,然后向其手机里的联系人进行诈骗。
海存科仪特别提醒您和家人:在开学季和节假日期间,如遇到自称领导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聊天工具添加好友,并要求转账汇款时要特别提高警惕,不要不好意思询问核实,一定要充分核实对方的身份和所发送信息的真实性,切勿轻信对方,更不能盲目给对方转账。
如遇以上诈骗手段和类似套路,接到陌生号码来电、短信和微信时提高警惕,想办法辨别对方身份,在未确认真伪的情况下,做到不透露、不轻信、不转账、不理会。
如果发现对方身份、信息可疑,或不幸被骗,务必保留当时的聊天记录和银行账号信息等作为电子信息证据,及时到属地公安机关或拨打110报警,有效避免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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