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 鉴定结果有争议,可以做二次鉴定吗?

By 西数科技 司法鉴定服务中心行业新闻, , , With 0 comments

案例分析 | 鉴定结果有争议,可以做二次鉴定吗?

 

真实案例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根据《司法鉴定出现通则》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
(二)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根据《司法鉴定出现通则》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文章部分内容引用其他(自)媒体文章,

西数科技: 司法鉴定/产品质量鉴定/检验检测/数据恢复专家. 4006184118